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何蕊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明确鼓励将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班团队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整合实施,相关内容统筹安排,课时打通使用。普通高中要全面落实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课程规定,合理安排三年课程,避免高一并行科目过多、压缩必修课程课时、超前学习。
《意见》提出,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激发地方和学校课程建设活力,构建以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重要拓展和有益补充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增强课程适应性,实现课程全面育人、高质量育人。
各省级、地市级、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承担落实课程政策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准确把握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功能,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合理开发校本课程,强化审议审核、备案、课程教学管理等制度建设。各类专题教育以融入为主,原则上不独立设课。各地要引导学校以课程为主,把专题教育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
地方课程建设要注重挖掘并利用具有地方或学校特色的自然、社会、文化等方面资源的育人价值,涵养学生家国情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要体现多元一体的理念,坚持区域特征与共同要求相统一,强化地方与的不可分割性。校本课程建设要注重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和科技等新进展、新成果,培养兴趣爱好,发展特长;注重体现综合性、实践性和选择性,丰富载体形式,建设数字化课程资源。
《意见》提出强化五项管理制度。一是审议审核制度。坚持“凡设必审”“凡用必审”原则,严格审议审核标准,规范审议审核行为。二是建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的分级管理、备案制度。三是课程教学管理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课程教学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专业机构督促指导学校加强课程教学管理;学校要在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学管理。四是专业支持制度。要建立健全教研指导制度,开展专题培训,设立研究项目,展示交流活动。五是课程监测修订制度。将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纳入、省级课程监测范围,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和周期修订制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职责,压实政治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课程教材建设的社会公益属性,会同有关部门从严加强管理,确保课程育人为本,教材按需编写、规范使用。各中小学要在学校党统一下,切实履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严把政治关和科学关,确保三类课程协同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