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因政策界限把握不准,不清楚他人行为应该填报哪种信息类型,有时顾虑太多,有时填报信息冗长缺乏重点……”近日,面对法院干警在“三个规定”填报过程中极易出现的不会填、不敢填、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靶向施策,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出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指引》,并印发全市法院,要求人手一册,持续强化“三个规定”贯彻执行。
据悉,《工作指引》从5个方面,明确了15条记录报告需注意的事项、标准要求及违规后果,并围绕外部、内部过问案件和特殊关系人接触交往3种类型,指出3种因履行工作职责无需记录报告的情形。与此同时,采用“讲例题”“列公式”方式,界定了15种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并制作了事例填报模板,供干警作为“工具书”参考使用。
“要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天津高院督察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尤其是对于“婉言拒绝他人过问案件情形是否需要填报”的常见误区,工作指引再次明确了要求,同时强调各院“一把手”要带头填报,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为确保“三个规定”填报既有立竿见影的实效,又有抓源治本的长效,《工作指引》中还完善了制度设计,明确了党组定期听取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并纳入民主生活会、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等重要内容。此外,《工作指引》还健全了督促机制,填报情况将纳入月度填报研判、专项检查、定期通报和绩效考评体系。
天津法院对内将持续注重思想发动,正面引导干警知敬畏、守底线,实现从“要我填”到“我要填”的转变;对外将探索用创作动漫、短、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三个规定”社会知晓率,争取各界理解和支持,共筑廉洁司法“防火墙”。
来源:人民法院报记者:李小芳 | 编辑:李璇 杨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