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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它会告诉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
2.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3.刘瑜:《民主的细节》
这本书是众多学者推荐的书,是作者过去几年给一些期刊报纸写的专栏文章结集,其中主要是给《南方人物周刊》的文章。全书中以讲故事的形式,把“美国的民主”这样一个概念性的东西拆解成点点滴滴的事件、政策和人物去描述。
我一直喜欢读刘瑜的文字,她的生动是智慧的生动。在洞察力和解析能力的背后,是一个充满灵气和悟性的独立思想者。我总是读完一篇就在等着她的下一篇文章出来。 ——林达
今日中国的公共讨沦常见一种病理化的倾向,总是困在“民主”、“自由”之类的名词面前,大而无当地浮游表层,夹缠不清,难以寸进。所以刘瑜来得正是时候,因为她替这些苍白的名词补回了该有的细节和血肉,有专业学养的根基,又有平近亲和的故事。她的评论正是这时代最需要的营养剂。 ——梁文道
我喜欢刘瑜的评论,她讲求事实与论据,不轻易选择左中右的某一方立场,对群众和权力,少数与多数都保持警惕和观察,避免简单的是非判断,避免振臂一呼的冲动,避免智力上的懒惰。有这样的理性,才有负责任的时评。
——柴静
4. 林达:《总统是靠不住的:近距离看美国二》
作者以信件的形式,从“美国总统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开始,用一连串的故事,层层铺排出美国政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深刻地了解美国是如何在自身的制度系统中,通过“平衡和制约”去实施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
5.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
本书聚集了一些法学和社会学学者的研究。学者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判断与描述,以及对其中的秩序状况的把握与解释,为以后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就法学来讲,本书的研究取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遗憾的是,如今再没见后续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学术气势。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们借此反思如何营造中国学术传统的一本书。
6.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7.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和对民主的洞见, 充分展现了他横溢的才华。作者对自由的理解,值得我们进行长久的反思。关于美国法律职业和法律信仰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仍是宝贵的思想财富。
8.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9.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法史研究上的经典。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10.江山:《中国法理念》
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11..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该书的价值之一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
12.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该书论证严谨,学术色彩浓厚。
13.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
14.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作者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
15.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16.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
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17.罗尔斯:《正义论》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18. 德肖维茨:《致年轻律师的信》
艾伦·德肖维茨,律师、法学教授、作家。28岁即成为哈佛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法学教授。成功代理过许多重大案件,包括辛普森案、泰森案、五大楼秘密文件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等著名案件,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辩护律师”。这本书凝聚了作者执教哈佛和律师执业37年间的人生阅历和心得,提炼出37条忠告,内容涉及人生悟、经验教训、成败得失、做人原则、职业规划及建议等多个方面。既充满哲理,又发人深醒。希望这样一本观点独特、精华浓缩的小书,能够给站在人生岔路口的年轻律师以及法学院学生一些帮助。
逻辑学书籍排名前十知乎
法律规则—读书笔记
宪法与行政法—柯乃靖
法的要素是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我国法学界关于法律要素的学说主要分为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众所周知即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与表达法律的媒介,是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有效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如果把法律比作一幢大厦,法律概念就是大厦各个连接部的有效扭结,那其他成分呢?很简单,法律规则是什么?法律规则是指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者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导向,规定。因此法律规则成了这个大厦各个重要部位的承重墙,原则自然是这个大厦的精髓,我们可以很望文生义的去理解这个原则问题,对于法律这个严肃而庄重的话题,我们不可否认其的基础性真理和原理,它是几乎所有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是规则上的规则。谈到大厦,法律原则就是整个大厦屹立不倒的地基。从而加上各个部门法律规范的充实和点缀,整个“法律”大厦才会显得绚烂多彩。原则不可动摇,不然地基移动大厦定会覆灭,但也不能排除比萨斜塔的特例!我们这里主要谈谈这个“大厦”的“承重墙”——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我们并不陌生,比如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用到和遇到:有···的自由,有权利什么什么,用法律术语讲这个涉及到了法律规则的内容—授权性法律规则,当然还有义务性法律规则,不难理解也即是要求人们何为何不为的规则,当然还有权义复合的规则,这个不
表,这些都是从内容上的分类。如果从法律形式特征上分类当然可以分为规范性和标准性,初看这个分类没有多大区别,规范和标准似乎差不多,其实规范是指内容明确,肯定,具体,并且可以直接使用,而标准了,只是划定了一个标准,照其形式,具有一定的弹性。法律规则的分类有好多种,暂且不表!
今天我就谈谈关于我对法律实证主义三个基本命题中的的分离命题的一些见解。首先必须了解的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含义:法律实证主义(Legal Positivism),又称法律实证论、实证法学,是当代的一种法理学和法哲学流派,其主张法律是人定规则,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法律实证主义又称实证法学或法律实证主义。以19世纪A. 孔德的实证主义为思想基础的各派资产阶级法学的这个学派认为各种自然法学派都是“形而上学”的,只有法律实证主义才是以实证材料为根据的法律科学。从狭义上讲,实证主义法学就是指各种分析法学派,因此又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它强调的是实在法,即国家制定的法。这派法学的特征是:区别“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和“应当是这样的法”,即区别实在法与正义法或理想法;它申明自己只研究实在法,着重分析实在法的结构和概念;根据逻辑推理来确定可适用的法;认为法与道德无关或至少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分析法学派或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创始人是英国的J. 奥斯丁。该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纯粹法学派的创始人H. 凯尔森和新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H.L.A. 哈特。他们的学说都是在奥斯丁的法学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主要的区别是:凯尔森的学说又以康德的不可知论作为思想基础,是比较极端的一派,在形式上与自然法学截然对立;哈特的学说则以现代西方哲学中逻辑实证主义的概念和语言分析法作为特征,比较接近自然法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凯尔森的学说已趋动摇,哈特的学说较为流行,从而使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有重振旗鼓之势。从广义上讲,实证主义法学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社会学法学派以及历史法学派在内,因此社会学法学又称社会实证主义法学。它强调法与社会的关系、法在社会中的作用以及社会对法的影响等事实。就哲学上讲,所有资产阶级法学派别可归为两大类:一类是广义的实证主义法学,另一类是与此对立的自然法学。 通过认识法律实证主义的历史渊源和含义,我初步谈谈我对法律实证主义三个基本命题之分离命题的理解,其实法律实证主义是关于法律性质的理论, 其基本主张是“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分离命题”( the separation t hesis , the separability t hesis) 按照H.L.A. 哈特的表述就是, “法律与道德之间或实然法与应然法之间不存在必然关联”或者“法律的内容与道德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关联”。 “分离命题”在法实证主义的讨论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从奥斯丁到哈特都一直强调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要充分了解和认识分离命题对于法实证主义的意义,必须先解决一个先决问题, 即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与这一“实证”主张有何关联? 何为实证,所谓的实证指的就是事实与经验,那又如何解释法与道德的分离呢?法律与道德的关联或分离具有很多且极不相同的层面,分离命题
的范围相当广泛:“这一命题适用不同的事物,它支持不同类别的关联 (因果的、形式的、规范性的); 它否定不同种类的必然 (概念的、语言的) 。“分离命题的确切含义是什么”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因为许多论者对分离命题采取一个最广义的定义, 大家都在问:“根据法律实证主义, 法律与道德是以何种方式相区分的”, 从许多国家的法律及其发展来看, 作为一个历史事实, 法律与道德可谓是相互影响: 第一, 许多法律规则的内容反映了道德规则或原则 , 比如刑法中关于不许盗窃、民法中关于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规定都反映了一定的道德要求; 第二, “经由明确的法律规定道德原则也许在诸多不同的方面被引入一个法律体系并形成其规则的一部分, 或者法院也许在法律上负有根据其认为正义的或最合适的标准来裁判的义务。既然如此联系,那法的实证又能如何说明必然分离呢?其实分离命题的意涵: 法律、道德与必然分离命题中的法律,个别法律的识别及其派生性问题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律学说史上经常出现的一个理论争点, 这与对“法律是什么 ? ”这一问题的解答紧密相关。如果准确地界定了法律的界限, 那么它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也就清晰了。之前的误解也就自然消除了!我们并不是在研究清楚法是什么, 道德是什么以后, 才进一步以实证研究的方法探讨两者的关系。分清两者之间的必然内质区别,不要被表象迷惑了双眼,然后人云亦云,说分离的武断性,等等,进而否定!这边是打错特错!他们都误解或忽视了法律实证主义分离命题中法律与道德关联的关键
性质问题, 分离命题中的法律指的是作为整体的法而不是单个的或集合的法律规范, 即作为整体的法与道德不必然具有概念上的相关性。你以斑窥之一豹,略知一二就乱鸣乱放,带来只能是更多的苦恼,在经由哈特关于承认规则的理论建构之后, 分离命题的焦点就集中在了对于承认规则中所设置的合法律性标准的探讨上, 而这一判准是用来识别单个的法律规范的, 即一个社会规则经由判准的识别而成为法律规范。尽管分离命题中的法律指的是概念性的法 , 从规范取向及制度取向的研究进路来看, 分离明题讨论的焦点是个别法律的识别问题, 因为对概念上的法的探讨最后还是要还原到单个法律的识别上。由于法律的制度性实践特征, 又会从个别法律的识别问题衍生出以下两个紧密相关的问题: 法体系的存在及同一性问题以及法律适用中的解释与自由裁量问题。实证主义学派从前一个问题发展出了社会惯习命题, 从后一个问题发展出了裁量命题, 这两个命题都对分离命题起到重要的补充与界定作用,因此,尽管法实证主义中的法律是规范取向的法律, 涉及到个别法律的识别、法体系的存在与同一性以及法律规范的适用与解释 ,但是这三个方面不是平行的, 而是具有衍生关系。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偶然性,但是不能忽视主导的必然性,甚至否定摒弃必然性,让偶然性唱主导,这样既会导致你弄不清事情真相反而让你一直处于迷惑中,其实很简单的事情却成了新的“萨拉热窝”。
逻辑学书籍排名前十是:《简单逻辑学》、《逻辑思考力》、《洞见:从科学到哲学,打开人类的认知真相》、《逻辑思维,只要五步》、《思维的艺术:如何像哲学家一样思考》、《金字塔原理》、《批判性思维工具》、《全新思维》、《鱼骨笔记术》、《决策与判断》。
1、《简单逻辑学》
这是一本足以彻底改变你思维世界的小书。28种就发生在你身边的非逻辑思维形式,带领我们进入这个精彩无比的逻辑世界。
2、《逻辑思考力》
阅读本书,学习培养逻辑思考力的7大方法,在思考、写作、表达时运用逻辑思考力的20大窍门,你就能够从混乱无序的思想压力中解脱出来。
3、《洞见:从科学到哲学,打开人类的认知真相》
这是一本通过进化心理学理论来印证佛学观点,进而帮助人们发现更真实的自我、收获人生大智慧的哲学类书籍。本书是美国进化心理学家、全球百位最具影响力思想家之一的罗伯特?赖特多年研究与实践所成。
4、《逻辑思维,只要五步》
本书是一本集实用、简单、轻松为一体的综合性实用书籍。学会逻辑思维,就能快速表达自己、理清头绪和关系、找到切入点和关键点、问题迎刃而解!
5、《思维的艺术:如何像哲学家一样思考》
《思维的艺术:如何像哲学家一样思考》把哲学变得平易近人。作者延斯·森特根用轻松欢快的语调,向读者介绍了20种具有代表性的哲学思维方法。他模仿了亚里士多德《论题篇》的形式,但远比《论题篇》生动有趣。
6、《金字塔原理》
这本书是一本讲解写作逻辑与思维逻辑的读物。作者负责提高麦肯锡公司日益增多的欧洲员工的写作能力,所以读这本书可以对写作和思维逻辑有所训练。
7、《批判性思维工具》
本书呈现那些成功思考者的思维方式,并提供学习和练习它的方法,让你成为一名更加出色、明智的思考者和解惑者,把握职业生涯和人生。
8、《全新思维》
本书向我们描述了一些令人震惊而未被发现的变化,世界许多地区正经历着这场变化,介绍一个全新的以创意、共情、模式识别、娱乐感和意义追寻等“右脑”能力为主导的“概念时代”。
9、《鱼骨笔记术》
鱼骨笔记术源自日本,在全球已有超过50年的使用历史,是一种很多企业都在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工作、学习工具。遵循将信息按照“鱼骨”的形状去书写这一简单规则,无论是谁,都可以立刻开始尝试,瞬间将信息“视觉化”和“构造化”,使其易于阅读和理解。
10、《决策与判断》
本书的对象是希望了解决策与判断心理学的基础知识的非专业人士,这本书是想要大家高兴而且思考,同时也是为了传播和普及心理学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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