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鬼?灵异?同一个地方连遭火灾!真相竟是一个13岁女孩……(在某一个地方出现鬼压床)

“闹鬼灵异”

这个词听起来就让人不寒而栗!

消防队可不信这个邪!

那么“闹鬼灵异”事件到底是什么呢?

9月9日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一处民房发生火灾,9月10日,还是该栋民房,又多次起火。同一地点,连续4起火灾。户主将电源切断、可燃物搬离,仍然发生着火事件,人心惶惶,纷纷认为是非自然现象……

9月9日,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某村一处民房发生火灾,青口消防中队到场后发现二楼一间卧室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15分钟后,明火被扑灭。

9月10日,还是该栋民房,又多次起火,户主在将家中电源切断、可燃物搬离,仍然发生着火事件,始终找不到起火原因,村民异常紧张,人心惶惶,纷纷认为是非自然现象,一边求神拜佛,一边要求消防、派出所尽快查明原因。

同一地点,连续4起火灾,事发频繁,必有蹊跷。接到报告后,闽侯县消防大队熊春林大队长带领监督参谋,会同当地派出所民警迅速介入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发现,这4起火灾有的是卫生间厕纸或毛巾着火,有的是柜子里的衣服或床垫着火。

就在调查期间,一名13岁的小女孩突然向调查人员报告发现卫生间毛巾着火了。又闹鬼了?经现场核查,当时卫生间里并没有其他人进出过,只有小女孩进去后发现起火了。该不会是有人故意放火吧,这个想法突然出现在负责调查的熊春林大队长脑中。

随后,调查人员迅速将小女孩纳入监控视线,指派专门人员悄悄关注小女孩动向。10分钟后,小女孩再次走进另一间房并马上出来,随即,该房间就冒起了烟。到此,事情已经露出大半真相了。

在反复询问后,小女孩终于承认所有的火都是她点的。据了解,小女孩父母不在身边,长期住在外婆家,家人对其漠不关心,与家庭其他成员关系并不大好,性格较为孤僻,但对于作案动机目前依旧不明。

不管什么原因,玩火很危险!

顽皮是孩子的天性

可这天性如不加以控制和正确引导

后果将难以设想!!!

过往案例

8月30日,福州一个熊孩子,把小区大堂堆着的手提袋点着了! 引发了一场大火!这把火让消防员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扑灭,并疏散了一楼的20多名住户,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点击图片,回顾详情↓

年11月13日,江苏一实验小学对面一辆没关闭车窗的白色轿车停放在路边。一名小学生路过,随手将点燃的“烟雾弹”扔进车窗。没想到,这样一个玩具烟雾弹竟使轿车着火,轿车被烧成废铁。

年7月4日,安徽阜阳一名4岁孩子,模仿动画片里红孩儿“喷火”的情节,在卧室吹点着的打火机练习“喷火”,不慎点着了床铺。所幸发现得及时,没有人员伤亡,屋子也算保下来了。

真的是同一个世界同一批“熊孩子”

未满16岁的阿杰

年3月,因多次在广州市白云区放火,

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刑

白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阿杰犯放火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缴获的作案工具打火机,予以没收。

消防科普

1、什么是放火罪?

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对放火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家长应该加强孩子的消防安全教育,以免造成火灾等危险事故的发生。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引导:

1、现实生活点滴教育

从一些物品中找出幼儿不能玩、易引起火灾的东西,让孩子说出不能玩的原因,让孩子明确知道不能玩的危险物件是哪些。

2、观看防火电视节目

观看防火电视节目,让他体会和想象到火灾的巨大危害性。

3、模拟“防火自救”过程

教孩子火灾自救求生的各种方法和技巧,并通过演练进行模拟。

4、牢记自救逃生的方法

让孩子牢牢记住,发现着火时,附近有大人先通知大人或者打119报警;着火时火头比较小,赶紧用水浇灭;火势较大无法浇灭,应该时间用浇湿的毛巾或者衣服捂住鼻子,从火势较小的通道逃走。

来源:福州消防

编辑:小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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