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宠物主人
出门没有为自家小狗拴上狗绳
还在发生争执后
要求邻居老人向自家狗狗道歉?
电梯里没有拴绳的小狗
“不能被叫畜生”?
高先生告诉记者,6月30日晚上,母亲和4岁的女儿准备乘电梯回家时,发现电梯里还有一位携带小型宠物犬的女子。因为宠物狗并没有拴绳,高先生的母亲担心孙女被狗伤害,于是对宠物狗进行了跺脚驱离,并表示遛狗应该拴绳,“毕竟是畜生,容易反性咬人。”而正是这句话,让狗主人产生不满,双方在电梯里发生言语争执。
监控显示,双方在电梯处僵持约6分钟,期间,狗主人一直控制电梯,不让老人和孩子离开电梯。之后,高先生接到母亲的电话闻讯赶来,据现场显示,离开电梯后,双方再次就是否该给狗道歉发生言语冲突,狗主人坚称老人应向狗道歉,高先生则称狗主人不拴绳遛狗的做法涉嫌违反相关规定,而狗主人则回应称,“法律这方面(你)能干过我算你赢。”
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解,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狗主人:宠物狗被叫“畜生”难接受
道歉算是气话
对于高先生的说法,狗主人张女士称此事属实。不过张女士认为,虽然事发时宠物狗没有拴绳,但进电梯后,她将狗抱在怀里,如果老人担心孩子被狗伤害,还可以选择乘坐另一部电梯。
至于自己提出老人给狗道歉的要求,张女士解释道,她的这只宠物狗已经养了9年,属于“老年狗”的范畴,因为与狗的感情深厚,无法接受别人称这只狗为“畜生”,关于人如何给狗道歉一事,张女士则解释为“就是话赶话”,双方僵持在那里,属于气话。
同时张女士称,“法律这方面能干过我算你赢”这句话起因系双方发生争执时,都有些不恰当的言语,张女士坚信自己有理有据。
张女士同时表示,事发后高先生及其家属在小区业主群里对自己进行辱骂、恐吓。据张女士提供的业主群对话截图显示,高先生的家属在群里曾扬言要杀掉宠物狗。张女士表示,因为此事,她的个人信息还被高先生及其家人公布,此举已涉嫌侵犯隐私权,后续不排除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当地派出所:“人给狗道歉”系无理要求
根据辽宁省当地于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
携犬出户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陪伴牵领,并携带《养犬登记证》;
携犬出户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并为犬只戴嘴套或者装入犬笼。
显然张女士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这三条规定。
7月5日,记者致电属地抚顺公安东洲分局龙凤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介入调解,张女士要求老人给狗道歉一事系无理要求,警方不予支持,目前已经调取相关监控,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综合自新黄河
来源: 上海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