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时报
女子伪造租房合同
随手写下房屋和房东信息
没想到在派出所遇到了房主本人
出现了与“房东”相遇
而互不认识的尴尬一幕
这番操作也惊呆在场民警
警方通报这起伪造房屋租赁合同违法案例——
近日,一位女子拿着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来到济南魏家庄派出所户籍大厅,称要办理居住证明。
按照流程,民警将女子的信息录入了系统,但就在录入租赁房屋信息的时候,民警却发现系统内的房主信息与租赁合同上房东的信息完全不同,而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女子也面露慌张之色。
为了进一步核实,根据系统信息,民警打通了房主王先生的电话。巧合的是,电话接通的时候,王先生也正好在户籍大厅办理户籍业务。对于自己房屋出租的问题,王先生有点奇怪,告诉民警房子一直都是自住,并没有出租,而对于拿着租赁合同的女子,王先生更是声称从来没见过,也没签订过这份合同。
在经历了与“房东”相遇而互不认识的尴尬后,女子道出了实情。原来,该女子为彭某,外地人,现在在济南工作生活。由于在租房时并没有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因此无法办理居住证,于是彭某便有了伪造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想法,并在合同上写下了虚假的房屋和房主信息。
彭某本以为天衣无缝,却没想到被民警火眼金睛识破。对于彭某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八条项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