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31条”来了,权威专家解读背后深意(民营经济98765)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共有31条,进一步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政治和经济地位。

无论“中共中央 国务院”所代表的顶层设计,还是“民营经济”本身的重要性和话题度,《意见》的发布无疑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回应了怎样的关切?新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就此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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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意见》出台的时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商务部原副部长魏建国表示,从当前的经济运行情况来看,以及从我们的外贸进出口、固定投资,包括消费来看,民营企业这一块儿没有上来,潜力没发挥出来。尤其当前中国民营企业家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十字路口,主要原因是现在民营企业的主要生产链、供应链与服务链及人员仍然是以国内市场为主。但现在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国内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过去产品的供不应求,到现在的供大于求,很多民营企业家对这些情况仍比较迷茫。“在这个时候,要给他们发展信心,我认为非常关键。”魏建国说,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民营经济更好发挥生力军作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式现代化如何发展?民营企业该往哪儿走?‘31条’说得很清楚,我认为这是当前的一个关键。”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商务部原副部长魏建国。受访者供图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有特殊现实背景的。从上半年的经济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经济正在平稳复苏,但内生增长动力还不足。从数据上看,尽管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等增长比较明显,消费支出却并没有明显增长,也就是说老百姓还囊中羞涩,说明过去三年疫情造成了疤痕效应,在短期内恢复正常还不太现实。特别是大家关注到的民间投资增长,还有港澳台地区的投资增长都是负数,这说明现在的总需求不足,整个产能过剩的状况还比较突出。这需要我们对未来中长期发展有一个重新的审视。

该《意见》中次出现“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的表述,这给民营企业吃了一个“定心丸”,提振了市场信心。

同时大家也看到,过去20年,我国出台了多部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2005年曾出台“非公经济36条”,2010年出台“民间投资36条”,年又出台了“民营企业28条”,再加上这一次的“民营经济31条”,总共131条,内容非常多,但不同时期的文件内容都有各自的侧重点,也有不同的现实背景。“这一次更多地从问题导向、着眼长远发展的角度来部署,我觉得是既要解决当前一些民营企业对现实的关切,也在为未来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一个制度性基础。”徐洪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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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民营经济的新?

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超过1.18亿户,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000万户,占企业数总量超过92%。

魏建国表示,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税收贡献超过50%,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比超过60%,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中占比超过70%,提供城镇就业岗位超过80%,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0%,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但民营经济受到的待遇与其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不相称。”魏建国说,最大的特点就是当前对民营企业的信任度不够,因此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面临比如贷款难、机会不均等不公平待遇。

魏建国指出,《意见》中,首次把民营经济的发展与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直接关联,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联系在一起,将民营经济的功能与作用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这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评价,可以说,民营经济迎来了‘第二个春天’。”魏建国说,通过《意见》可以看到,中央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了一系列政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向市场释放了清晰明确、积极向上的信号。可以预想到,未来在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包括重要的国防科工、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都会呈现一片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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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回应了民营企业哪些关切?

徐洪才表示,《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很多具体操作细节也都触及到位了。特别是提到的一些具体内容,比如鼓励公平竞争、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等,这些都是基础性的工作。在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方面,要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这些都是基于现实层面提出的具体要求。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受访者供图

“另外,我觉得《意见》最大的亮点,是特别强调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徐洪才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我们经常讲民企、国企、外资一视同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民营企业确实不同程度地感觉到存在某些对民企的不公正、不公平待遇。这次《意见》就提出要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魏建国认为,《意见》提出要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要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等,这些都是为了及时回应民营经济的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同时,《意见》中还包含许多创新亮点。比如,在提及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时,关注如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约束机制;提出建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强调要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这一概念也是一种创新提法,值得关注。”魏建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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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抓好落实,让政策效果充分释放?

清华大学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表示,2013年,国务院听取了全国工商联对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第三方调查评估结果的汇报。评估结果反映出,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在许多方面还落实得不到位,比如,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实践中很难落实;对政策落实缺乏考核监督,一些法规规章也没有及时作出调整等。这些都会给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有关政策发挥作用带来不利影响。他认为,十年后再次出台《意见》,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过去十年,上述会议提及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所以出台这份《意见》很有必要。“因此,《意见》的落实也必然会面临着同样的落实难的问题。共同思考和探讨如何保障好《意见》的落实,更具有现实意义。”

清华大学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受访者供图

魏建国指出,本次《意见》要求“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强调的是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是政府部门要勇于“对内开刀”。“当前,我们在进一步加大制度型开放的过程中,政府要做到信守承诺。如果这一点做不好的话,可以说会直接影响到民营企业对政府以及对整个市场的信心。”他认为,关键是通过督办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切实贯彻《意见》的精神实质,有效减少针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多地发挥决定性作用。

徐洪才认为,把《意见》举措宣传到每一位民营企业家的心中去至关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要让各级政府部门的党政同志、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因为这里面涉及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过去营商环境方面出现的一些弊端,一般情况下都是因为政府在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经济活动时还做得不到位,或者说有缺位、越位等,“有形之手”的作用发挥得不是太好。“在东南沿海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营商环境好一些,政府部门同志的服务水平、认知水平也高一些,未来不同地区之间,大家可以更好地相互学习、借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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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民营经济的发展潜力?

“民营经济的发展潜力大家都看得见,中国经济可持续平稳向好发展的态势没有改变。”徐洪才说,中国还是个发展中,虽然我们的GDP突破了120万亿元,人均收入达到了1.26万美元,但未来发展保持一个比较高的速度还是可期待的。

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首先,城镇化还有“下半场”。目前我们的城镇化率刚刚达到65%,预计到2035年前后,将达到75%左右。其次,数字化转型也赶上了一个窗口,全球数字经济、数字技术应用蓄势待发,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消费场景的不断创新,不仅拉动新的投资,也会促进新的消费。此外,中国老龄化社会已经来临,从供给侧来看,与之相关的养老健康服务体系还存在短板,未来有望加大这一块儿的投资,改善养老健康服务供给,也会创造新的商机。无论是投资还是消费,未来的潜力还是巨大的。

此次中央出台的《意见》要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特别是坚持一再强调的“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加上疫情已经结束,过去的半年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所以我认为,无论是下半年还是明年,民营企业家都可以趁势而上,借着政策的‘东风’,抓住新的商机,在带动就业、增加收入、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出我们独特的作用。”徐洪才表示。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陈静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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